方女士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第一,自己已经好了,才去做的鉴定,现场体检的结果不具代表性。第二自己提供的三家医院的就医记录都写明:血肿、张口一指半,为什么出具的报告却为:治疗当日,患者无明显不适和异常,11月7日,张口二指等,方女士无法理解专家的结论是从何而来。
医院坚持观点
太平洋口腔医疗中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持自己当初鉴定时的观点。“患者右面部肿大青紫色可能为局麻时进针过深穿破小血管所致,为并发症。
血肿发生消退过程,符合临床上血肿并发症的演变经过,不是感染,其治疗以热敷为主,符合诊疗原则。在诊疗过程中,医方无违反口腔科诊疗操作常规之处,故不构成事故。”
可再次申请鉴定
虹口区医学会一位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一切都按照规定进行的,在虹口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主持下,医患双方从鉴定专家库抽取口腔科专家,在任何一方对专家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鉴定,完全符合鉴定程序。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