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下午15:00)
“第19届”高层次人才交流会暨邀约洽谈会
内设“信息产业”专区(计算机/互联网/电子产品/通讯/科技/信息服务等)
2009年2月14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下午15:00)
“第20届”高层次人才交流会暨邀约洽谈会
内设“制造行业”专区(机械/加工制造/电器仪表/汽车/钢铁/成套设备等)
2009年2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下午15:00)
“第21届”高层次人才交流会暨邀约洽谈会
内设“信息产业”专区(计算机/互联网/电子产品/通讯/科技/信息服务等)
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 - 下午15:00)
“第22届”高层次人才交流会暨邀约洽谈会
内设“制造行业”专区(机械/加工制造/电器仪表/汽车/钢铁/成套设备等)
『参会须知』:
1、特别提示:①上海猎才高洽会不设搭建展位,招聘海报均要求以X展架或易拉宝形式出现。
②为确保人才邀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报名参会企业尽早提交邀约岗位信息。
2、参会企业请与当日上午8:00- 8:45凭《参会通知单》至现场办理入场手续。
会展时间:9:00- 15:00。
3、交流会招聘海报或会刊制作截止日期为会前3天,逾期报名,则招聘海报由企业自备。
4、参会企业如需增加服务需求,按以下标准加收费用:
A、增加复试房间:400元/间(含2份商务套餐);
B、增加定向邀约岗位:400元/每岗位。
C、增加参会人员餐费:35元/每份。
D、增制招聘会海报:50元/每张(租借1个X展架)。
5、请共同营造交流会品质及氛围,妥善保管单位或私人物品;会议结束后请协助工作人员办理退房手续。
6、本着尊重企业和人才的双向职责,企业一旦提交《参会回执单》,组委会将随即对外公布企业参会信息并开展人才邀约工作;因企业未按时参会而造成邀约人才投诉事件或其它一切损失均由企业承担。
7、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举办日期发生变动,会务组将提前告知参会企业,举办时间由组委会另行通知为准。
8、本回执单具备合同书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活动解释权归属上海猎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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