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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医疗机构实行风险经营责任制
作者:佚名 日期:2007年01月09日 来源:不详 浏览:

核心提示:

医院开始“动大手术”了!笔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分别与镇江市卫生局签订了风险经营责任书,并分别交纳了3至4万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这标志着镇江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据介绍,镇江市卫生系统这次实行风险经营责任制,是针对非营利性医院的一项改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医院的经营管理权交给医院领导负责,并下达相应的指标;医院领导向卫生行政部门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予以相应奖罚。


此次镇江市卫生系统的改革,可谓是“搬走铁交椅、打破铁饭碗”的伤筋动骨的“大手术”, 不仅医院领导个人要拿数万元风险抵押金,每月只拿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一律年底结账,而且医院上下都有了危机感。此次这几家医院普遍推行竞争上岗,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绩效联动,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向优秀人格和关键岗位倾斜,骨干医师的报酬将有较大提高,优秀骨干人才的工资将是医院职工平均工资的2~5倍。


据了解,此项改革只是镇江市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的开始。2003年,镇江市卫生局还计划在市直医疗单位全面推行风险经营责任制,并将在这次试点的4家医院中选择1~2家进行公有民营或股份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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