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染艾滋不关医院事”同意书引发争议
核心提示:
“手术中输血时染上了艾滋病只能自认倒霉?医院不负一点责任?”近日,本报接到多位读者来电称,自己或亲属在医院动手术签同意书时,都会看到含有“输血可能导致染上艾滋病、乙肝等后果,医院概不负责”等内容,这让他们纷纷表示疑虑。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发后,广州市多数医院在手术同意书中都将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告知患者和家属,而且明确表示手术导致的可能后果医院将概不负责。
据记者采访了解,由于目前医学水平的局限,患者在医院输血时若感染上艾滋病,有可能医院不承担责任,血站也不会承担责任。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医院在输血过程中无过错,则患者感染上艾滋病医院无责任。法律界人士则指出,医院虽然履行法律上的告知义务,但若有足够证据证明手术导致并发症与医院操作失误有关,医院照样难辞其咎。
□患者质疑输血染上艾滋医院不负责任?
近日,市民谭女士致电本报,称其外甥女怀孕期间,到广州市某医院检查时发现心脏有异常,担心临产时有意外,所以需要马上进行手术。但在办理手术签字过程中,谭女士发现,除一张例行的手术同意书外,还有另外一份文件也需要患者或家属签字,而在这张需要签字的文件上则写有一项内容为“现在医疗水平有限,输血过程中可能染上艾滋病、乙肝等病症,医院概不负责”的字样。
谭女士认为,这条内容显然对患者来说极不公平。她不明白,作为患者无疑对于医疗知识知之甚少,相对于医学专业人士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如果签字后真是在输血过程中染上艾滋病或乙肝等病症,如医院不负责任该谁为患者负责?
□记者调查
大多医院“告知”手术风险后果
记者随后采访时发现,广州市多数医院在手术同意书中都有一些看似“保护”自身的条款。除了“输血可能感染艾滋病、乙肝”等告知内容外,即便是打麻醉针,也会告知病人和家属将有可能发生的后果。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医护人员,他们认为,尽管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仅是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但如果发生在病人身上,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幸。医院将这些后果告知病人和家属,一定程度上增强手术的保险系数,同时也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某医院医生告诉记者,医疗手术协议是医院对病人就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法、难度及后果等各方面情况加以交代的一种必备的医疗文书,其提出是鉴于医疗手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由于病人的体质、年龄及病况不同,即使同样的手术也可能会在不同病人的身上产生不同的结果。虽然发生意外的比例从整体来看不大,但一旦发生,对该病人及其家属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幸,所以还是需要非常慎重地考虑清楚的。另一方面,医患关系新的特点,使患者的维权意识加强了,患者也越来越要求知情权。前不久就有一家制药厂因为漏写了草药的一项副作用,结果被患者告上法庭,最后败诉。医院也是类似的,不交代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就意味着失职,所以医生的压力也很大,总希望尽可能地把情况说清楚,以防不测。
对于手术同意书中一些“医院概不负责”的说法,医生均强调只要是手术就存在风险,该提法是提醒患者和家属要权衡利弊后慎重决定。
□院方观点医院仅是告知并非推卸责任
记者采访谭女士亲属治疗所在医院时,院长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把输血可能导致感染艾滋病、乙肝等后果告诉患者和其亲属,并非医院推卸责任,只是履行法律上的告知义务,满足患者在法律上享有的知情权。
据该负责人介绍,广州的多数医院在前几年就已经开始将这些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发后,广州市多数医院在手术同意书中都将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告知患者和家属,而且明确表示手术导致的可能后果医院将概不负责。
据记者采访了解,由于目前医学水平的局限,患者在医院输血时若感染上艾滋病,有可能医院不承担责任,血站也不会承担责任。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医院在输血过程中无过错,则患者感染上艾滋病医院无责任。法律界人士则指出,医院虽然履行法律上的告知义务,但若有足够证据证明手术导致并发症与医院操作失误有关,医院照样难辞其咎。
□患者质疑输血染上艾滋医院不负责任?
近日,市民谭女士致电本报,称其外甥女怀孕期间,到广州市某医院检查时发现心脏有异常,担心临产时有意外,所以需要马上进行手术。但在办理手术签字过程中,谭女士发现,除一张例行的手术同意书外,还有另外一份文件也需要患者或家属签字,而在这张需要签字的文件上则写有一项内容为“现在医疗水平有限,输血过程中可能染上艾滋病、乙肝等病症,医院概不负责”的字样。
谭女士认为,这条内容显然对患者来说极不公平。她不明白,作为患者无疑对于医疗知识知之甚少,相对于医学专业人士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如果签字后真是在输血过程中染上艾滋病或乙肝等病症,如医院不负责任该谁为患者负责?
□记者调查
大多医院“告知”手术风险后果
记者随后采访时发现,广州市多数医院在手术同意书中都有一些看似“保护”自身的条款。除了“输血可能感染艾滋病、乙肝”等告知内容外,即便是打麻醉针,也会告知病人和家属将有可能发生的后果。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医护人员,他们认为,尽管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仅是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但如果发生在病人身上,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幸。医院将这些后果告知病人和家属,一定程度上增强手术的保险系数,同时也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某医院医生告诉记者,医疗手术协议是医院对病人就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法、难度及后果等各方面情况加以交代的一种必备的医疗文书,其提出是鉴于医疗手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由于病人的体质、年龄及病况不同,即使同样的手术也可能会在不同病人的身上产生不同的结果。虽然发生意外的比例从整体来看不大,但一旦发生,对该病人及其家属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幸,所以还是需要非常慎重地考虑清楚的。另一方面,医患关系新的特点,使患者的维权意识加强了,患者也越来越要求知情权。前不久就有一家制药厂因为漏写了草药的一项副作用,结果被患者告上法庭,最后败诉。医院也是类似的,不交代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就意味着失职,所以医生的压力也很大,总希望尽可能地把情况说清楚,以防不测。
对于手术同意书中一些“医院概不负责”的说法,医生均强调只要是手术就存在风险,该提法是提醒患者和家属要权衡利弊后慎重决定。
□院方观点医院仅是告知并非推卸责任
记者采访谭女士亲属治疗所在医院时,院长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把输血可能导致感染艾滋病、乙肝等后果告诉患者和其亲属,并非医院推卸责任,只是履行法律上的告知义务,满足患者在法律上享有的知情权。
据该负责人介绍,广州的多数医院在前几年就已经开始将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