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的通知
核心提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各试点基地,各试点基地所在医院:
为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规范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卫生部科教司委托北京市卫生局编制了《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试行),现我委决定印发实施。请有关部门和试点基地高度重视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管理,严格实施《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登记制度,并将其作为培训考核和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同时,卫生部科教司正组织编制《亚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试行),我委将在适当时机予以印发实施。
《普
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人:解江林,刘爽;电话:010-68792247,68792240;传真:010-68792234;电子邮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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