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及监督下,成立人员招聘考核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人事、教务、科研、用人部门负责人、专家等人员组成。
(二)招聘纪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实行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拆封等,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学院口腔医院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博士
有博士学历学位者直接进入面试考核,不安排笔试。
2、硕士及以下人员
硕士及以下应聘者须参加相关专业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含实际操作测试):
1、博士
博士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含实际操作测试),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2、硕士及以下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个别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实际操作测试(博士)或笔试(硕士及以下人员)占最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
3、体检: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