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是直属于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的三级专科医疗机构,前身是上海市牙病中心防治所,创建于1946年。通过几代“口防人”六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院已成为一家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市级专科医院。2010年,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在全社会及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医院设有牙体牙髓科、牙周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儿童科、口腔技术室、药剂科等多个专业医技科室,涵盖了口腔临床医疗专业的各个领域,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口腔医疗需求。医院同时还承担了对本市口腔疾病的预防监控任务,负责指导本市口腔公共卫生防治网络和服务体系的建设。
医院分为北京东路总院(北京东路356号)和复兴中路分院(复兴中路1258号)两处,合计建筑面积5286.69平方米,目前拥有口腔综合治疗椅位100台,年门诊量达28万余人次。
现因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口腔专业临床医师岗位,职数5名;药剂师岗位,职数1名;口腔技师岗位,职数3名;口腔治疗师岗位,职数4名;口腔护理岗位,职数4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日常医疗、医技、护理及相关管理工作。如,要求医疗、医技人员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能正确对待病人的合理要求。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求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科室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完成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