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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12月10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核心提示:《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及附件材料要求

推荐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的项目请按本填写说明的规定填写,按要求准备书面推荐书及
附件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推荐书是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
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如栏目内无内容,应填写“无”字,不得空缺或缺页。
书面推荐书由 10 部分内容组成: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简介;三、项目详细内容;
四、本项目核心内容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五、获得专利情况;六、主要完成人情况;七、主要
完成人情况;八、推荐单位意见;九、项目摘要;十、附件目录。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
小为 A4(高 297 毫米,宽 210 毫米)竖装,双面打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 25 毫米,
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五号字。书面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大小规格应一致,胶装成一册。装
订后勿加封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科技成果登记号》,指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规定,在科技成果登记机构
对本项目进行登记的登记号。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
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
定进行管理,不进行登记。
《序号》和《编号》由奖励办公室填写。
《项目名称》(中文),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
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得超过 30 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指中文名称的英译文,应翻译准确,字符不得超过 200 个。
《主要完成人》,按实际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不得超过 10 人。每名主
要完成人均须填写本推荐书中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并在书面推荐书上亲笔签名。
《主要完成单位》,按实际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不得超过 5 个。每个
主要完成单位均须填写本推荐书中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并由负责人在书面推荐书上签名,
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要完成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以“协作组”、“委员会”等作为主要完成单
位,不得以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如“XX 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2)规范填写主要完成单位的全称,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3)如无特殊情况,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均应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如不作为主要完成单
位,则须由该单位出具不参加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评审的证明材料。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 3 至 7 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
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学科分类》,按下列专业名称填写:(学科名称前的数字为代码)
101 口腔材料学、102 口腔组织病理学、103 口腔生物学、104 口腔药物学;
211 牙体牙髓病学、212 牙周病学、213 儿童口腔医学、214 口腔黏膜病学、215 口腔预防
医学、216 口腔修复学;221 口腔颌面外科学、222 口腔医学影像学、223 口腔正畸学。
《评审学组》,指本项目在评审时的学科专业分组,请根据项目相关内容选择一个学组:
A 组:口腔基础医学组(口腔材料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生物学、口腔药物学);
B1 组:口腔临床医学 1 组(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黏膜病学、口
腔预防医学、口腔修复学);
B2 组:口腔临床医学 2 组(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学、口腔正畸学)。
《任务来源》,指项目是属于哪一级计划下达的任务。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
任务;
D.基金资助:仅指以国家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F.其他单位委托:指各种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者
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I.其他: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及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
号。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审
批、鉴定日期。
《第 1 完成单位》应由第 1 完成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可手写,可用签名章,也可用印章。
《推荐单位》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并填写八、推荐单位意见。推荐单位
指(一)高等院校;(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签名可手写,可用签名章,也可
用印章。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该项目的资料。主要填写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
科学价值、经济技术指标、推广应用情况和实际效益。要求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
目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按如下规定的小标题,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随文
插入在相应的位置,不宜另附。
1.研究背景
应引用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文献,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
该部分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
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引入正文,一般不应采取“见 XX 附件”的表达形式。
本栏目应根据项目的主要内容进行叙述。
(1)在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完成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从以下三方面叙述:
①总体思路:总体思路是指解决该项科学研究的总体构思,利用什么新思想、新研究方法,
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就。
②研究成果:重要的是写明主要学术观点,应着重在自然现象和规律发现,在科学理论上
的创见。应详细写明利用哪些新理论、提出什么样的新理论,研究及实验论证过程中的新方法
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研究方法的创新以及综合分析上的创造成就。
③实施效果:应详细写明在国内外何类何种学术刊物上发表及被他人正面引用情况,以及
在学科发展上所起的推动作用和意义等。主要论著应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
著出版两年以上(即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
引用或已应用。须以下列格式列出主要论文不超过 50 篇,所列论文应按重要程度排序。对于某些学科没有论文通讯作者概念的,应以文字说明。
主要论文列表(按照对项目贡献程度排序)


第一
作者
通讯作

论文名称 刊名
年卷页码
(xx 年 xx
月 xx 页)
发表当
年影响
因子
SCI
他 引
次数
他引
总次

是否
国内
完成


(2)在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完成医学技术发明的项目从以下三方面叙述:
①总体思路:根据立题目的,从总体上利用什么新思想、新知识,继承已有科学技术成果
的长处,克服、解决其不足,创造出什么样的新发明成果。
②技术方案:应详细写明发明成果的技术核心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技术措施,包括采用的基
本原理,实施步骤,实现的条件及完成时所采用的设备。
③实施效果:应详细填写实施的范围、规模,已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学科专业发展上
的意义。如有公开发表的论著须以列表方式(同上表)列出主要论文不超过 50 篇(应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所列论文应按重要程度排序。对于某些学科没有论文通讯作
者概念的,应以文字说明。
(3)在医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项目
从以下三方面叙述:
①总体思路: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来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
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②技术方案与创新成果: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
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
了哪些创新成果。
③实施效果:应简明填写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学科专业发展上的作用意义等。如有
公开发表的论著须以列表方式(同上表)列出主要论文不超过 50 篇(应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
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所列论文应按重要程度排序。对于某些学科没有论文通讯作者概念的,
应以文字说明。
3.发现、发明及创新点
是项目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异议的关键依据。“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是项
目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每个发现、发明及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独立存在的。项目的应用效果、意义等不要列入。
发现点是指阐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方面的发现。即自然现象规律
的新认识,科学理论、学说上的创见;原理、机理进一步阐明;通过基本数据的科学积累总结
出的规律性新认识以及研究方法手段上的创新等。
发明点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发明点应以发明专利和查新报告为依
据,发明的原理、效果、意义不要列入。
创新点是指在研究、开发、推广以及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
4.保密要点
是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
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总体科学技术水平同当前的国内
外最先进的同类研究和同类技术水平进行全面比较,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措施。必要时可列表说明。
6.应用情况
应就该项目的科学结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论文的引
用情况是指本项目所列出的不超过 50 篇主要论文被他人引用的情况。或就该项目的应用、推
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等进行阐述。应以列表方式列出应用单位目录,至少有 1 份证明本项目
整体应用两年以上(即应用起始时间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并在附件中提供应用证明材料。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技术 应用起止时间
应用单位联系人/
电话
经济效益(万)
7.经济效益
填写的数字应以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并必须切实反映由于采
用该项目后在推荐前三年所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如填写经济效益,应在附件中提供税务部门
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质量、
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做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列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8.社会效益
是指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提高决策科学化、技术服务及科学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起的作用,
应扼要地做出说明。
四、本项目核心内容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应如实填写推荐项目核心内容曾获得的奖励名称、等级和时间。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需
作为附件附后。
《获奖年度》,须填写获奖年份;
《获奖项目名称》,指获得奖励的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及等级》,应规范填写奖励名称的全称和等级,不分等级的奖项只填写奖励名
称,不填写等级,如“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药学发
展奖”等;
《授奖部门》,应以奖励证书中落款部门名称及公章为准,规范填写全称。
五、获得专利情况表
《获得专利情况表》,应填写推荐项目所获得的国内外专利。所列专利应已授权两年以上
(即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相应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须作为附件附后。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每名主要完成人均
须填写一份《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顺序同一、项目基本情况中《主要完成人》一栏。
《主要学术(技术)贡献》,应如实的写明该完成人对该项目所做的创造性科学技术工作
内容,并与《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栏目中的内容相对应。
《声明》,需由完成人本人手写亲笔签名。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每个主要
完成单位均须填写一份《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顺序同一、项目基本情况中《主要完成单位》
一栏。
《主要贡献》,自然科学类的项目,应就本单位在成果的研究过程中,主持或参与研究的
制订及组织实施,并提供技术、经费或设备等条件,对该项成果的研究起到的重要作用叙述;
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的项目,应就本单位在项目研究、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
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等作用叙述。
《声明》,需完成单位负责人签名,可手写,可用签名章,也可用印章,并需加盖单位公
章。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由相应的高等院校、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作为推荐单位填
写,应在认真审阅推荐材料,确认符合推荐条件后,根据项目创造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
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
《声明》,需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可手写,可用签名章,也可用印章。并加盖推荐单
位公章。
九、《项目摘要》(中文)具体要求:
“项目摘要”中首次出现英文缩写时要在缩写前标明中文。药剂、器械或名称等外文,需
在文字下标示为何种文字及书写特点如斜体、直体、黑体、上标、下标等。
“项目摘要”中所涉及的各种数据,如时限、百分率、方法数、样本(包括实验材料及病
例数等)等,均以项目推荐材料中的数据为准。
各种专业字符,要以中文表示。
尽量避免用形容词或“国内外先进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行列”、“为国内外领先”、“国
内外独创”等类似字句,可用“相当于国内外同类研究工作的水平”等。
十、附件
附件是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附件目录应根据本项目实际附件材料列出。
《科技成果登记证明》,指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规定,由科技成果登记机
构出具的本项目科技成果登记的证明材料;或足以证明本项目已经进行过成果登记的材料复印
件;或完整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其中第 7 页批准单位意见栏目内应有同意登记的意见及批
准登记单位的公章。
《科学技术评价证明》,指本项目的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等。各种新闻媒体宣
传报道及个人信件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的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应按统一格
式填写。有经济效益的,应填写“经济效益”一栏,并由应用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如无盖章视
为无效。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填写“应用情况及社会效益一栏”。
《获得的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应根据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中填写内容将获奖
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后。
《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应根据五、获得专利情况表中填写内容将发明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的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后。
《查新咨询报告书》,应提供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附
后)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以后出具的本项目查新咨询报告书。
《论文被收录和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是指本项目所列出的不超过 50 篇主要论文被收录
或被他人引用的情况。可以是《检索报告》提供的收录和引用情况,或是被他人论文引用为参
考文献的复印件。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对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如新药、生物
制品、医疗器械等,应提供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证书、新药临床研究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等,应获得批准两年以上(即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材料需完整复印。
《实验动物合格证》,凡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项目,应提供清洁级以上医学实验动物合格
证和动物实验设施环境的合格证明。
《获得计划、基金资助相关批件复印件》,应根据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具体计划、基金名
称及编号中填写的项目所获资助情况,将计划下达单位的批准通知或任务书、合同书等复印件
作为附件附后。
推荐项目除提供以上必备附件材料外,还可提供有利于评审的其他附件材料。
《主要论著》推荐书所列不超过 50 篇的主要论文目录(标明序号、作者、出版年份、题
名、刊名、卷期页)及全文复印件。专著应提供首页、版权页、核心内容页复印件。
《其他证明》指根据评审需要的其他必要证明等,如本项目相关技术合同或任务书等的复
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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