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文件
京卫疾控字(2007)39号关于开展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北京口腔医院、市牙防所:
为了实现2010年人人享有口腔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提高市民口腔健康水平,将危害青少年口腔健康的龋病真正降下来,今年,市政府再次拨出专项经费,免费为全市适龄儿童进行“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
今年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07年4月20日至2007年10月20日。为保证此项目顺利进行,确保工作质量,真正落实北京市政府对全市儿童口腔健康的关怀,实现《北京市口腔保健规划目标(2010)》,请各单位根据本区县情况,切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牙防所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卫生局要按照《北京市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实施方案》中所列的基本条件,推荐项目的实施医院,于2007年4月12日前将推荐的医疗单位的名称、地址和预约电话等信息报市牙防办,经市卫生局认可后,于4月中旬向社会公布。
二、市牙防所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各区卫生局要选派技术人员参加市级“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培训班。各区县牙防所负责做好本区县的二级培训,并承担本区县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确保参加此项目操作的口腔科医生熟练掌握和正确操作窝沟封闭技术。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要在项目启动和实施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适龄儿童和家长切实了解项目内容和意义,自愿接受窝沟封闭防龋措施。
四、承担项目实施的医疗机构应对接受检查的儿童进行认真登记,如实填写《北京市窝沟封闭防龋项目登记表》,不得缺项;对接受窝沟封闭的儿童应通知其半年复查,如发现封闭剂脱落,应及时免费重新封闭。
五、各区县牙防所负责验收各单位报表内容,于每月5日前将本区县汇总报表报市牙防办。
六、各区县卫生局要确实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督导检查,项目执行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项目款项,切实保证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