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披露了高露洁生产厂家在南昌涉嫌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后,十多名曾使用过高露洁持久超感白牙膏的消费者昨日致电本报热线962111,投诉该牙膏并不是像宣传所称的那样“14天快速美白”。
昨日下午,记者将本报接到的投诉热线反馈给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对外事务部后,记者收到该公司的一份声明。
声明中称,其公司产品包装上的广告用语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高露洁超感白‘14天快速美白’牙膏具有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临床报告之验证,我公司目前正在与南昌市工商局密切联系处理此事”。
记者随后拨打高露洁客户服务免费咨询热线,当记者问“14天美白”的真实性时,她说,该牙膏是祛除牙齿表面外源性色斑的,并不是对每个人的牙齿都能用该种牙膏美白,“不只是高露洁,其他牙膏也不是对每个人的牙齿都能美白,更不能保证14天美白”。
当记者问,该牙膏外包装为何没有注明该牙膏是祛除牙齿表面外源性色斑时,她说,她会将记者的意见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
市工商有关人士表示,研究报告和国家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不一样,研究报告没有法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