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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风波折射监管漏洞(2)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9月15日 来源:不详 浏览:

今年3月13日,刘明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购买了含氟佳洁士牙膏、两面针牙膏各一支,牙膏包装上标明牙膏有全国牙防组的认证。但后来刘明得知全国牙防组不具有认证资质,不能证明牙膏上标明的功效。

刘明认为牙膏生产企业以不具有资格的机构作认证的“招牌”,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据此,他将出售该牙膏的商场及牙膏生产企业宝洁公司、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告上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11.6元、12.4元,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据了解,在去年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就对全国牙防组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并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出了诉讼,目前仍在审理中。今年2月17日,上海市明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江也向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提出了相似的诉讼,把全国牙防组告上了法庭。

面对法律界频繁的质疑,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牙防组并非法定权威认证”。

今年春节后,南昌市消费者陈先生买了一支高露洁牌持久超感白牙膏,陈先生使用后,感觉没有达到宣传上的效果,就投诉到了南昌市消协。今年3月30日,南昌市工商局正式对这起投诉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南昌市八一大道某大型超市内销售的高露洁持久超感白牙膏作了暂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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