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部门认为,一次性洗漱用品有质量问题,免费提供的牙刷未磨毛
本报讯记者刘正红摄影报道:“佛山一些旅店和宾馆为顾客提供的免费洗漱用具质量也很差。”本月报料人欧先生再次反映:佛山市内80%以上的旅店和宾馆放在房里供顾客免费取用的毛巾、牙刷、牙膏、洗发水等洗漱品,多数来历不明。
记者前天对佛山市禅城区和南海区桂城街道的部分宾馆进行了暗访,结果发现欧先生反映的情况完全存在。
牙膏名称叫“住洁士”
前几日,欧先生入住某宾馆,他发现宾馆提供的洗漱用具根本没有出品厂家和生产日期。牙刷没有任何标志,而牙膏则有个跟名牌产品“佳洁士”很相似的名称叫“住洁士”。当时欧先生并没太在意,挤好牙膏拿起牙刷就刷牙,没刷几下,牙刷的毛就开始脱落,再刷几下,欧先生的口腔里竟流出血来。
昨天上午,记者根据欧先生的指点找到了该宾馆。前台服务员告诉记者,他们提供的洗漱用品是免费的,顾客可用可不用,但“质量绝对没问题”。
宾馆均称“质量没问题”
记者随后暗访了禅城区金澜路附近的几家旅店,看到了有免费提供给客人使用的浴巾、牙刷和小牙膏,其中大多数产品没有标注牌子和生产日期。记者询问其中一家旅馆的老板:“这种没有生产日期的牙膏能放心用吗?”老板说,店内的洗漱用品进货渠道“绝对正规,没质量问题”。
在禅城区江湾路一家宾馆,记者询问了刚退房出来的外地出差者秦先生,他说在该宾馆住宿时开了一套一次性洗漱用品,使用时看到香皂既没有出品厂家,也闻不到任何香味。记者从该宾馆总台打听到,这种印有宾馆地址的洗漱套装是从市场上定做的。
故意采购伪劣产品违规
记者电话咨询了佛山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他认为,关于一次性洗漱用品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宾馆和旅店给顾客提供未磨毛的牙刷损伤了牙齿;而来历不明的洗发液、沐浴液存在的问题是活性物含量明显不足,清洁效果大打折扣。
广东京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力律师指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62条规定,如果宾馆酒店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了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故意采购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违规者要承担相当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