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历史回顾
大约公元十一世纪,Abulcasis在他的医学百科全书中描述了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例牙再植术。以后很长时期的研究多强调了保持根面牙周韧带活力对再植牙成活的重要性,并提出牙周韧带在再植后有可能重建。有学者注意到失败病例大部分是发生在再植后第一年,主张再植牙既不需要脱离咬合,也不需要术后夹板固定[2]。影响再植牙成活的因素很多,较早认为以下几个因素可相应提高再植牙成功率,即牙齿在牙槽窝外的时间小于30min;牙根表面持续地浸泡在生理盐水中;治疗中,牙齿未经临床医生的手直接接触污染过[1]。此后,不断有学者进行此方面的研究。
关于再植牙成功与否一直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直到1968年Groomsman和Chacker在国际第四次牙髓病学会议上提出将三年存活率作为拨牙后再植牙的成功标准。而Nosonowitz和Stanley提出一个更为严格
的标准,认为应将十年存活期作为再植牙成功的指标。
2 再植牙远期疗效的评价
近30年来有十几位作者发表了关于脱位恒牙再植后远期效果的评价,其牙齿存活率从39%~89%,牙周膜(PDL)愈合为11%~50%,牙髓存活从4%~15%,大多数再植牙由于根外吸收和牙髓坏死而导致失败[4]。
2.1 影响牙周韧带(PDL)愈合的有关因素
结合临床、影像和可动度检测来评价牙周愈合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 正常PDL愈合;
(2) 根外吸收(可分为表面吸收、炎症性吸收、永久性替代吸收即牙槽骨粘连、暂时性替代吸收);
(3) 牙龈愈合和边缘附着丧失[4]。
正常PDL愈合,也称一期愈合,即断裂的牙周膜(牙根面与牙槽骨壁上的牙周膜)再愈合,X线片可见宽窄一致均匀的阴影,这是最理想的愈合方式[5]。然布,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PDL愈合只占25%(11%~50%)[6]。单变量统计分析显示有9个因素与PDL愈合有关,而多变量统计分析显示只有以下4个因素对PDL愈合有显著影响,其递降顺序为:牙根发育阶段;牙槽外干燥贮存时间;立即再植;牙槽外溶液贮存时间(涎液或盐水贮存)。患者年龄较大,根发育阶段较高,牙槽贮存期(干燥贮存、湿贮存、干湿结合贮存)的延长,被污染和盐水清洗都不利于PDL愈合。而牙体固定情况与PDL愈合无明显关系。如能立即再植可明显提高PDL愈合[6]。从所有与PDL愈合有关的因素的共同特性看,都和牙根表面PDL细胞保存生命力有关。基于此,建议脱位牙不论牙根处于哪个发育阶段,都提倡立即再植。根外吸收是再植、移植牙常见的并发症。Andreasen等的研究结果显示,根表面吸收占4.5%,通常在再植后12个月确诊。炎症性吸收占30%,在再植后1个月可观察到,6个月可确诊。最多发生的替代性吸收(固连)占61%,常在再植后1~2个月较为明显。大多数吸收过程发生在再植后最初的2~3年内[6]。有学者通过对再植切牙根表面吸收定位的分析,表明吸收活动大多集中在近牙根尖的一半,并发现牙槽骨粘连部分定位在根孔附近[12]。故认为在再植前行根尖切除很有必要。然而,也有学者发现,是否进行根尖切除对牙周愈合无明显影响;而对牙髓愈合,其可明显导致牙髓组织活力的减少[13]。因此,不提倡在再植前行根尖切除术。
恒牙再植后普遍采用CH(氢氧化钙)根充。目前,临床多提倡在再植后7~14天进行CH根管治疗以避免炎症性根吸收的发生,此时已形成一些牙周韧带的修复,可减少替代性根吸收。动物实验研究也表明推迟到再植后7~14天进行CH根管治疗将减少牙槽骨粘连的机会,并且不会增强炎症性吸收[14]。但对CH是长期使用还是暂时使用颇有争议。传统上提倡脱位再植恒牙应采用永久的CH疗法。有研究表明长期使用CH比短期使用CH在治疗炎症性根吸收方面更有效。因创伤牙感染的产生需要一段时间,而CH也需要较长时间释放于牙本质小管中。CH能很有效地中和内毒素,这种特性对提高治疗的成功率是很重要的[15]。但有学者认为CH最初引起根表面再生细胞的坏死将导致牙槽骨粘连,故应禁止对根表面有损伤的牙进行CH的永久根充[20,21]。美国牙髓病学者也提出对外伤牙进行牙髓治疗,CH仅作为暂时根充,最多不超过一周。但也有研究发现,暂时性和永久性的CH疗法在阻止炎症性根吸收方面效果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