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向卫生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追问,牙防组撤销后,违法认证十多年所带来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时,该负责人表示,5月10日卫生部将在例行发布会上,就舆论关注的牙防组撤销有关问题,对记者做出详尽解答
由于没有经费来源,全国牙防组存在18年间一直与企业投入有所关联。牙防组成立之初即是由牙膏工业协会提供资金赞助。作为首家获得认证的国外品牌,佳洁士牙膏所属的宝洁公司共支付认证资金约1200万元。被认证企业之一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也承认,每年给牙防组赞助费就有10万元。牙防组共对宝洁等9家公司的口腔用品进行了认证,在认证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试验费用。而通过认证后,相关企业则需要给牙防基金会提供“捐赠”,据相关企业透露:“不给钱牙防组就不给认证。”
“牙防组”大事记1988年12月16日全国牙防组成立。2002年起,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认证。2005年6月,媒体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法学博士李刚起诉牙防组,认为其不具认证口腔保健品资格。2006年7月,法院当庭宣判驳回李刚的起诉,理由是两者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2006年2月,陈江律师起诉牙防组等4被告,理由是: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2006年3月,因全国牙防组认证佳洁士、两面针等牙膏功效,郑州律师刘明以虚假宣传为由,将三者告上法庭,在原告将牙防组从被告名单删除后,法院受理了状告佳洁士、两面针牙膏一案。
2006年4月,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原牙膏工业协会,下称“牙膏协会”)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认监委”)递交了一份文件,称如果把牙膏纳入认证,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006年8月22日,法院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2006年11月14日,国家认监委回应司法建议,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拔牙”背后当警惕部门收权
牙防组作为一个民间性的公共卫生机构,在这几年受到了很大的质疑。事实上,牙防组在近年来的确接受了如宝洁公司的大笔捐助,而且牙防组也给予其产品相关的认证。但是这背后隐藏的一个情况是,牙防组由于只是一个民间组织,其经费来源基本属于自筹性,国家并不给予其财政的支持,但是牙防组却又承担了公共卫生的政府职能,这种民间组织行政府职能之实的双重身份,自然让人怀疑其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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