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的智齿都必须拔除,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考虑,保留。
(1)智齿尚未萌出,估计有足够的间隙供智齿正常萌出,同时有正常的咬合关系。
(2)有正常的对颌牙,智齿已经在正常位置萌出,牙齿表面有软组织覆盖,估计切除覆盖的软组织后,智齿的牙冠能完全暴露,并能够与对颌牙建立咬合关系。
(3)对于向近中倾斜的智齿,如果倾斜的角度不大,牙根尚未完全形成,有正常萌出的对颌牙,可用牙挺将其挺至正常牙位,不必拔除。
(4)第二磨牙龋坏严重需要拔除时,通过X线拍片证实智齿的牙根尚未完全形成,此时可以拔除第二磨牙,保留智齿以代替缺失的第二磨牙。
(5)智齿完全埋伏在颌骨内,没有任何症状,可以暂时予以保留,并严密定期观察。